外觀設計亦稱“工業品外觀設計”,是就產品的外觀所做出的設計。設計內容包括形狀、式樣、色彩或其組合等。不包括其構造方法或原理以及以實現產品功能為主要目的的外觀或形狀。
所謂產品,就是人工制造出來的一切物品。但是,對于外觀設計專利來說,其要求外觀設計“適于工業上應用”,這意味著采用了其外觀設計方案的產品應當能在產業上并形成批量生產。如果不能批量復制生產,不具有工業實用性,則不能申請專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條中規定:“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